机动车选号须知
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取方式分为三种:随机选号,自编自选号码,竞价发放。
一、随机选号:
适用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住所变更转入登记(不包括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实施前核发外籍车号牌的车辆(俗称黑牌车)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
选号方法:申请人在计算机随机跳出的10个号码里确定一个号码;确定号码后到16号窗打印相关凭证,缴费后到22号窗领取号牌并固封照相,2个工作日后直接到15号窗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也可以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服务收取相关证照)。
二、自编自选号码
适用范围:小型汽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住所变更转入登记(不包括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实施前核发外籍车号牌的车辆(俗称黑牌车)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符合换发小型汽车号牌标准的,也可以实行自编自选号牌。
选号方法:申请人可在粤EAB001开始到粤E ZZ999范围内自行编排选取一个机动车号牌号码。
号牌号码编排方式:
*第一、二个号码均为A至Z除I、O外的英文字母,其余三个号码为阿拉伯数字(数字不能同时为0)。
*粤EAA???与粤E??000的排列方式不能被选取。
*含有22、33、66、88的号码将作为拍卖号码,不能被选取。
系统为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一次有效操作。如选号不成功,需排队轮候重新选号。确定号码后到16号窗打印相关凭证,到照相点照相,缴费2个工作日后到15号窗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也可以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服务收取相关证照),15个工作日后到22号窗领取号牌并固封。
三、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码
适用范围: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选号适用于小型汽车注册登记、非营运小型汽车转移登记业务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变更转入登记业务(不含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对原核发外籍车号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换发小型汽车号牌标准的机动车,以及原核发2002式号牌的小型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选号方式:
根据省厅交管局统一安排,佛山(含禅城、三水、高明区)的互联网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工作首次放号号段为粤E00A01至粤E99C99,南海首次放号号段为粤Y0A001至粤Y9C999,顺德首次放号号段为粤X0A001至粤X9C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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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牌机关 |
发牌机关 代码 |
由阿拉伯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车牌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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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序号 |
第二序号 |
第三序号 |
第四序号 |
第五序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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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含禅城、三水、高明) |
粤E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A、B、C任一字母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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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 |
粤Y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A、B、C任一字母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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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 |
粤X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A、B、C任一字母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
互联网选号流程:
(一)预选号。机动车所有人登录互联网选号系统(网址为http://59.41.46.243:9080/vehweb/navigator),按照系统提示,选择行政区划,依次录入车辆识别代号、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等信息,经系统查询确认该号牌号码未被他人使用后即可确认预选号牌号码和打印预选号凭证。
(二)确定号牌。预选号牌号码成功后,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登记审核岗的操作人员通过扫描预选号凭证上的二维条码或读取预选号凭证表信息,正式确认所选号牌号码。
三. 竞价发放
适用范围:小型汽车的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选号方法:申请人可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中午13:00参加小汽车号牌拍卖会,竞价选取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