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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恢复期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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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警务在线 发布日期: 2010-01-08 10:34:26 当前页面浏览数: 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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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通知精神,对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恢复工作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4月1日。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速到车管所核实您的驾驶证是否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已被注销,并办理相关恢复业务。 车管部门办事地址及电话: 禅城区: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电话:82962829/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南海区:南海车管所(电话:86263166/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顺德区:顺德车管所(电话:22835178/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三水区:三水车管所(电话:87732412西南街道环城路西70号) 高明区:高明车管所(电话:88221216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O一O年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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